no.46 耗費10 年平反 第8 次再審終還清白 一個機車肇事逃逸案件,由3位目擊證人指認的車牌號碼,與兩位市場擺攤友人的不在場證 明,正面對決。不利證據與有利證據相互矛盾,法官必須採信一方,下定判斷。法官採信前者,以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,判處張月英有期徒刑6月及50天。歷經8次聲請再審,含冤2,478天之後,終於宣判上訴駁回,無罪確定。面對冤案莫名纏身,張月英在自己書寫的訴狀中寫道,「你要給我一個理由,否則我非常憤怒!」法律的侷限與盲點、司法的容錯與修補,在在值得吾人反思。 閱讀更多 2020 年 7 月 31 日
no.45 同志家庭的成家之路 民國108 年5 月22 日,備受矚目的同性婚姻專法《司法院釋字第748 號解釋施行法》(以下簡稱為「748 施行法」),終於正式公布實施。在歷經多年的倡議、保守勢力的反撲、以及全民公投的歷程之後,同志家庭在婚姻方面的權利終於獲得保障。然而,「748 施行法」雖然大量準用民法對於婚姻的規範、使同志族群可以成為正式配偶,但專法中對於收養的規定仍有許多缺陷。透過李晏榕律師、王晴怡檢察官、以及同志家庭的現身說法,一起來探究台灣同志權益的未竟之路。 閱讀更多 2020 年 4 月 30 日